各有关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作为机器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数字工程师培育项目评价机构,依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人社厅发[2021]7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推动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专业技术等级考试工作,现持续开展机器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专业技术等级考试考核站点(以下简称考试站点)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1.机器人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等级考试考核站点
2.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等级考试考核站点
3.云计算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等级考试考核站点
4.物联网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等级考试考核站点
二、考核站点工作任务
主要承担所属区域专业技术等级考试实施任务和考生报名工作。
三、申报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具有开展培训评价能力的独立法人机构,有较强的公信力,建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
2.申请机构可选择申报承担“机器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任一新职业的专业技术等级考试的考核站点,且需要具备与该职业相适应的考核场地或设备设施条件(见附件1)。
3.具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熟悉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标准、政策和考试流程,配有专职工作人员5名以上。
4.申报机构及其法人无违法、失信、重大经济纠纷等不良记录,社会信用良好
5.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的机器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机构,以及能提供当地人社主管部门推荐函的单位和具有类似考核管理经验的单位优先。
四、申报材料
1.填报《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专业技术等级考试考核站点申报表》(附件2);
2.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3.信用报告或诚信承诺书。
请各申报单位于 2025年6月20日前,按要求将《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专业技术等级考试考核站点申报表》(须盖公章扫描的PDF文件)等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寄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电子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方式: 严冬宇 王欣欣 龚玉涵 010-68607713/18/19
邮寄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2号CRD银座A座5 层 508 室
电子邮箱: wangxinxin@miiteec.org.cn(邮件格式:单位名称+XX新职业考核站点)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