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1. 一、取得初级培训学时证明,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专业技术等级
    (1)取得技术员职称。
    (2)具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在读的应届毕业生)。
    (3)具备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职业技术工作满 1年。
    (4)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2. 二、取得中级培训学时证明,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等级:
    (1)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职业技术工作满 2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初级专业技术等级后,从事本职业技术工作满 3年。
    (3)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初级专业技术等级后,从事本职业技术工作满 1年。

           具备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3. 三、取得高级培训学时证明,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专业技术等级:
    (1)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职业技术工作满 3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等级后,从事本职业技术工作满 4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等级后,从事本职业技术工作满 1年。
    (4)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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