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得初级培训学时证明,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专业技术等级:
(1)取得技术员职称。
(2)具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在读的应届毕业生)。
(3)具备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职业技术工作满 1年。
(4)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二、取得中级培训学时证明,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等级:
(1)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职业技术工作满 2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初级专业技术等级后,从事本职业技术工作满 3年。
(3)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初级专业技术等级后,从事本职业技术工作满 1年。
具备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三、取得高级培训学时证明,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专业技术等级:
(1)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职业技术工作满 3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等级后,从事本职业技术工作满 4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等级后,从事本职业技术工作满 1年。
(4)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