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握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和规律,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和国家大数据战略,拓展网络经济空间,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设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为加快数字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决定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
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将围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化管理、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集成电路等数字技术技能领域,组织制定颁布国家职业标准,开发培训大纲和培训教程,实施规范化培训、社会化评价,提升从业人员数字技术水平,每年培养培训数字技术技能人员8万人左右,培育壮大高水平数字技术工程师队伍。
获得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员,将纳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才统计范围,兑现相关政策待遇。一是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取得的相应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当年度全国有效。二是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取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纳入各地各部门中级、初级职称认定范围。具体职称认定或衔接办法由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研究制定。三是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有关规定申领职业培训补贴,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将培训机构目录、评价机构目录等信息纳入本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两目录一系统”,制定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积极统筹资源,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的指导支持下,在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西部分院、北京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单位支持下,先后完成了《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国家职业技术技能标准》《物联网工程技术人员国家职业技术技能标准》《云计算工程技术人员国家职业技术技能标准》的编写工作,已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向社会颁布施行。
下一步,教育与考试中心将按照有关要求,在前期职业设立、标准开发、教材编写、资源建设等工作基础上,充分发挥多年来承担国家职业资格考试与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所形成的体系机构、专家队伍、组织管理、实施经验等优势,高质量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努力为“两个强国”建设做好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