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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点开展2017年全国电子行业技师、高级技师统一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1-30
     各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为加强电子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质量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子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部中心)工作安排,2017年将组织试点开展电子行业技师、高级技师全国统一考评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职业、等级

职业

等级

电子设备装接工

职业资格一级 
职业资格二级

电子计算机(微机)调试工

职业资格一级 
职业资格二级

网络设备调试员

职业资格二级


  二、 考评方式和时间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考评内容包括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综合评审三部分,其中综合评审包括工作业绩考核、论文(技术报告)。
    (一) 理论知识考试
    理论知识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长120分钟,具体时间为2017年10月21日9:00-11:00。
    (二) 技能操作考核
    技能操作考核须在理论知识考试结束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由本地区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负责组织实施。
    (三) 综合评审
    综合评审须在理论知识考试结束后30个自然日内全部完成,由本地区电子行业技师、高级技师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三、 试题管理
    (一) 理论知识考试试卷由部中心统一命制,统一阅卷。
    (二) 技能操作考核试题由各鉴定站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结合企业实际进行编制,并于技能操作考核前15个工作日报部中心,邮箱:pengfei@ceosta.org。
  四、 报名管理
    (一) 申报条件:申报电子行业技师、高级技师全国统一考评,须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的条件要求。
    (二) 报名方式:各鉴定站负责组织当地考生报名工作,于9月15日前将本地区所有通过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报名信息通过在线考务管理系统上报部中心,并及时进行线下确认;部中心将对所有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全国统一考评。
  五、 考务管理
    各鉴定站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地区电子行业技师、高级技师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及综合评审工作。请各鉴定站根据申报职业和考生人数,按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考评员配比要求,配备相应数量的高级考评人员。在考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考务纪律,特别注意考场及考生人身安全问题,严格按照安全防范措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妥善处理。在技能操作考核时应严格遵守各种设备仪器的安全操作规程。
  六、 质量管理
    各鉴定站站长为考评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按照规定时间积极组织报名,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对考场编排、试卷安全保密、选派监考人员和高级考评员等工作进行细致周密的安排。部中心将选派质量督导员对考评工作过程进行督导,同时根据情况安排人员对考评工作进行督查。
  七、 提交材料
    (一)请组织统一考评的各鉴定站将本地区电子行业技师、高级技师评审委员会和相应职业专业评审组人员信息报部中心备案。提交日期:9月15日前。
    (二)对于所有符合条件可直接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请各鉴定站将其获奖证书复印件、参加大赛类别的证明文件和获得名次的相关文件,统一提交部中心进行资格审核。提交日期:9月15日前。
    (三)考评全部结束后,请各鉴定站上报以下材料:
     1、将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审批表(一式2份,有照片)寄至部中心审核盖章。审批表要求填写清楚完整,现有职业资格或技术职务需填写级别和证书号码,从业经历和培训情况不能空白,由本人手写签名,各级推荐意见和评定结果完备。
     2、提交审批表后,通过在线考务管理系统,按部中心规定流程申请制作证书。请各鉴定站务必于11月30日前将本年度统考职业所有合格人员信息在系统中完成提交。
  八、 其他
    考评组织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部中心联系。
    联 系 人:彭飞、李薇
    联系电话:010-68607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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