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通知
申报条件
——取得初级培训学时证明,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专业技术等级:
1取得技术员职称。
2具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在读的应届毕业生)。
3具备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职业技术工作满 1年。
4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取得中级培训学时证明,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等级:
(1)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职业技术工作满 2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初级专业技术等级后,从事本职业技术工作满 3年。
(3)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初级专业技术等级后,从事本职业技术工作满 1年。
一具备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一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取得高级培训学时证明,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专业技术等级:
(1)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职业技术工作满 3年。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等级后,从事本职业技术工作满 4年。
2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等级后,从事本职业技术工作满 1年。
(4)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考试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以及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考核合格者获得相应专业技术等级证书。
理论知识考试以闭卷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专业能力考核以开卷实操考试、上机实践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术水平。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15,且每个考场不少于 2名监考人员;专业能力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5,且考评人员为 3人(含)以上单数。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 90min,专业能力考核时间不少于 150min。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在具有相应软、硬件条件的考核场所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