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人才培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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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培训工作评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2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心“十三五规划”,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培训体系高效运营,推动全国工业和信息化人才培养工程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以下简称教育考试中心)培训工作评优活动,表彰为行业教育培训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与评选范围
   1、在全国信息技术水平考试机构范围内,评选出4—6个优秀考试机构。
   2、在全国工业和信息化人才培养工程培训基地范围内,评选出8—12个优秀培训基地。
   3、在工程师高级职业教育项目组、专业技能培训项目组和专项技术培训项目组范围内,评选出4—6个优秀项目组。
   4、在全国工业和信息化人才培养工程职业教育、职业技术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和专项技术培训课程方案范围内,评选出5—8个优秀课程方案。
   5、在全国信息技术水平考试机构范围内,评选出10—20名优秀考务工作者;在职业教育项目组、专业技能培训项目组、专项技术培训项目组、全国工业和信息化人才培养工程培训基地范围内,评选出20—30名教育培训工作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1、优秀考试机构
    (1)成为全国信息技术水平考试机构满一年以上。
    (2)全心全意为考生服务,严格执行相关考务管理办法与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现象,无考生投诉、举报。
    (3)工作卓有成效,2016年度考生人数规模名列前茅或考生人数规模增长显著。
   2、优秀培训基地
    (1)成为培训基地满一年以上。
    (2)遵守国家和政府的法律、法规,依法办学;遵守教育考试中心相关行业教育培训工作的各项管理规定,并通过2016年度审核。
    (3)圆满完成2016年度培训计划。
    (4)积极配合教育考试中心完成关于培训工作的各项任务。
   3、优秀项目组
    (1)为项目提供完善的课程方案,为培训和考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为授权培训机构提供有效的运营服务。
    (2)积极开展项目师资培训认证工作。
    (3)完成2016年项目培训目标。
   4、优秀课程方案
    (1)紧密结合工业、通信业和信息技术行业人才需求,跟踪主流技术,具有创新性,并有自主知识产权。
    (2)课程方案得到社会认可,使用率高,覆盖范围广。
    (3)配套教材及辅助教学材料完善,考试题库充实。
   5、优秀考务工作者和教育培训工作先进个人
    (1)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政策、法规,对本职工作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
    (2)积极主动推动本地区全国信息技术水平考试及全国工业和信息化人才培养工程培训工作,成效显著。
    (3)每个单位限报1—2人。
  三、活动时间与要求
   各单位请认真填写《2016年度评优活动申报表》(见附件),于2017年3月4日前同时将电子版表格与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报送至教育考试中心培训办公室。请各有关单位对此次工作总结与评优工作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参与。
  四、结果发布
   教育考试中心将在2017年度培训工作会议上公布各奖项评选结果,对获奖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并在教育考试中心网站、IT教育简报上进行宣传报道。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玉涵 王慧 杨帆;
   联系电话:010—68607719/15/22
   传真:010—68607713
   电子邮箱:shch@ceiaec.org;
   通信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2号CRD银座A-608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培训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40
   附件:2016年度评优活动申报表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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