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4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0号》有关要求,电子通信行业水平评价类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已于2020年底退出职业资格目录,职业资格证书不再进行补发。为满足群众需求,提高办事效率,规范职业资格证书补发及开具证明流程,现就电子通信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开具证明材料的办理流程说明如下:
职业资格证书损毁、丢失、信息错误或证书信息无法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查询网站查询,证书持有人向原鉴定机构提交《电子通信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开具证明申请表》,电子通信行业鉴定中心在收到鉴定机构完整申请材料,经核实无误后7个工作日内开具证明材料。
职业资格证书信息如无法核实,则不予受理
电子邮箱:327676546@qq.com
联系电话:010-68607750 68607755
联系人:马老师 苏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