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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各地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 2024-03-21

为加快数字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助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各地高度重视数字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工作,陆续推出一系列激励保障政策,对评价合格人员给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专业技术职称贯通、培训评价补贴发放等。构建政府部门出政策、培训评价搭平台、人才自主参加培训评价的“全链条”数字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新格局,极大激发数字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推动数字技术“人才红利”持续释放,打造数字经济新蓝海。

现将各地政策汇总如下,供考生参考:

序号地区
1重庆市
2天津市
3山东省
4河北省
5湖北省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7黑龙江省
8北京市
9安徽省
10浙江省
11广西壮族自治区
12江西省
13辽宁省
14云南省
15青海省


此表持续更新,以各地人社官网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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